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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8年度森林公园申报的通知
[来源] 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[作者] [日期] 2008年4月10日9:53
成林业园林发〔2008〕183号
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
关于开展2008年度森林公园申报的通知
各区(市)县林业主管部门:
2007年各县按照《成都市级森林公园评定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当地资源优势,积极申报,全年我市新增市级森林公园9个。为大力发展我市大众森林旅游,逐步壮大森林旅游规模,各单位要认真抓好2008年市级森林公园申报工作。城郊、城镇、大型工矿企业等附近具备一定规模和森林环境、适宜开展游憩的地域,尽可能的申报市级森林公园。对景观质量高、环境条件好、较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市级森林公园,鼓励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公园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接文件后开始组织申报,市级森林公园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。
二、归口建委的公园暂不纳入申报范围。
三、市级森林公园申报材料一式二份,省级森林公园申报材料严格按照《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的申请材料及要求》上报,可研报告必须由具备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写。
四、成华区、锦江区、双流县、都江堰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内“北郊森林公园”、“三圣森林公园”、“毛家湾森林公园”、“翠月湖森林公园”按要求准备申报省级森林公园材料,于2008年8月30日前上报。
五、文件、附件及表格可以在“成都园林网”下载。网址:www.cdylw.com
附件:1、省级森林公园设立的申请材料及要求
2、成都市级森林公园评定办法
3、成都市级森林公园申报表
(下载地址:www.cdylw.com/zw/sfile/20084111011230.doc)
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
(联系人:造林和产业发展处 刘皿 联系电话:87688456)
主题词:林业园林 森林公园 申报 通知
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
关键字:森林公园评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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